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同一天

刑事辩护 2023-07-24 0
问题描述:调解和开庭是不是同一天
律师回答: 2023-07-24 09:00:21

调解和开庭不是同一天。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布当事人的姓名、原因、开庭时间、地点。法院传票应当载明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原因、到达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答辩书应当注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告送达一般以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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