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对买房人公平吗,买卖不破租赁最新司法解释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05 17:25:0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仅限于房屋,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实际上就是适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当然了,也有一些动产。实际上买卖不破租赁是规定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的,但是规定的并不是特别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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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仅限于房屋吗?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仅限于房屋,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援引该原则予以抗辩的也绝大多数仅限于房屋租赁。在我国,由于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那么,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即应当类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

如果是买卖不破租赁谁收租金?

租金归所有权人。买卖不破租赁保护的是租房子的人,买房子的人不能因为自己买了房子就让人搬走,以此维护先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新房主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应把租金交给新房主。承租人具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售系租房屋前理应通知承租人,即使承租人不予购买,起码对嗣后的租金支付事宜有所准备,以免把租金错放在别人的口袋,滋生事端。相对而言,出租人负有主要的通知义务,但买受人亦具有善意提醒,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租金由出租人继续收取(房价上有折让)。

租赁房屋产权变动,租赁合同效力并未消亡,只是租赁主体发生变更,而且此类租赁主体的变更受制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买受人不能佯装一无所知,借机逃避“过错”责任。承租人已经支付或提前预付的租金,对买受人是由约束力的,买受人可以不当得利想出租人请求返还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只要承租人出示租金支付的证明,举证责任基本完成;须注意,买受人通知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金后,承租人不得以租赁合同相对性问题对抗。

买卖不破租赁的租金归属应当是新房东的,毕竟房屋发生买卖标志着产权变化,作为新房东,应该和之后的承租方形成租赁关系。如果承租方没有给付租金,新房东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让承租方搬出房屋。当然,承租方之前多交的租金,原来房东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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