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划拨转让,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效力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05 14:43:2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二手房时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是,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且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了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如果是成片开发土地,要求已经形成了工业用地或者具备相应的建设用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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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二手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小产权房到期后属于谁?

小产权房到期后属于产权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第三百六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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