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交通事故代理词 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代理词

规法网整理 交通事故 2021-07-15 10:24:2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原告交通事故代理词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代理词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原告交通事故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与今天的庭审,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本案事实和我国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 ×× 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应予以支持。

下面是一交通事故代理词例文,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代理词

我们受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本案审理。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法庭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xxx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xx年xx月xx日x时xx分,原告驾驶001牌电动车由xx驶往xx方向,经xx公路xx村路段时,左转弯往xx村里去,这时xxx驾驶xxxxxx号货车,超越原告的电动车,两车发生刮撞,造成xxxxxx号车侧翻入路边水沟受损,电动车倒地受损,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xxx交警大队认定:xxxx。

二、本案应当先由xx保险股份公司xx中心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了解,xxx号车在伤害事故发生前已在xxx财产保险股份公司xx中心支公司投保且在保险期间内。因此,代理人认为,从保证原告合法利益出发,使原告尽快得到赔偿款,应当先由xx财产保险股份公司xx中心支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

三、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于法有据,于理相通,于情相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x元。

(一)xxx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作出的伤残鉴定合法有效

 

(二)医疗费xxxx元 、检查费xxxx元、鉴定费xxxx元

依据xxxx被告理应支付。

进行后续治疗,必定会发生在此过程中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此费用虽未实际发生,但必定会发生。如果待实际发生后再提起诉讼,必将累诉且浪费司法资源,浪费社会资源。原告只提出xxx元的此类费用合理合法,请法官根据自由心证原则综观案情,以人为本加以确定。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代理词

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总的来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与今天的庭审,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本案事实和国家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1、被告 ×× 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原告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应予以支持。上面就是关于原告交通事故代理词以及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代理词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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