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业主自管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13 05:31:5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2、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可以上升到5到11人;3、业主委员会委员通常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4、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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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4种情况:

1、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可以上升到5到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通常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成立有哪些必要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4种情况:

1、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可以上升到5到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通常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财物被盗,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

业主家中被盗,小区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相应责任的,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关键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要看物业公司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合同约定保安定期、不定期巡逻,门卫值班,安装防盗装置等,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的服务中已按照合同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尽到保障业主财产安全义务的,是不承担责任的。当然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对安全防范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违反约定致业主财物被盗,业主可依照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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