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什么意思(审查起诉阶段变更强制措施)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12 11:12:3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阶段是在哪个阶段,哪些情况法院会变更强制措施?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阶段是在哪个阶段

法院审理或审判阶段都可以变更。

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

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14天,特殊的情况拘留延长到30天,审查批准不可超过7天,最长为37天。

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此外,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一)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无法在侦查羁押期限内调取到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

(三)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或者多个罪名,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

(四)涉外案件,需要境外取证的。

(五)与其他重大案件有关联,重大案件尚未侦查终结,影响本案或者其他重大案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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