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俞某与陶某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规法网整理 人民调解 2021-07-28 0
【案情简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上海市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原则,加快实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2021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居民陶某某通过App在线登记,成功预约了3月某日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当天,陶某某按照预约登记日期前往疫苗接种场地某体育馆进行疫苗接种。在进行接种前个人信息填报时,因陶某某对信息填写存在疏漏和疑问,场地志愿者俞某便对陶某某进行引导,并对陶某某过往疾病史进行了详细询问。在此过程中,陶某某认为俞某侵犯了其个人隐私,不愿意提供相关信息,故与俞某发生了口角。期间,陶某某推搡俞某,导致俞某的表带损坏脱落。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委托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调委会接到派出所的委托后,立即指派调解员介入纠纷解决。

【调解过程】

调解员一开始便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解决,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立即着手调解。调解员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俞某称,某体育馆为新冠疫苗接种场地,作为该场地的志愿者,自己在维持场地秩序的同时,还协助医务人员对接种者的信息进行收集,并引导接种者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当日,俞某在工作中发现受种者陶某某递交的信息内容有缺漏,便要求陶某某将信息补全,因其对自身疾病及用药情况表述不详,俞某便进一步进行了详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陶某某认为俞某侵犯了其个人隐私,对俞某产生了不满,多次出言不逊,故双方发生了口角。期间,陶某某推搡俞某,导致其手部撞到墙体,表带与表盘的链接部位损坏,表带断裂脱落。故要求陶某某赔偿其更换表带的费用200元。

陶某某称,当日因预约人数较多,排队等候时间较长,自己便渐渐产生了急躁的情绪。在进行个人信息填写时,由于记不太清一些药物、病史名称,就没有把内容填写完整。然而,俞某坚持要求自己将信息补全,并对其疾病及用药情况进行反复询问。陶某某认为志愿者非医务人员,无权探听其个人隐私,故对俞某的工作不予配合。双方在沟通过程中产生了口角。期间,自己虽然确实推了俞某,但俞某的表带损坏系其自己手部撞到墙体所致,并非陶某某推搡所造成,故对俞某的赔偿要求不予同意。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调解员认为问题焦点存在两点,一是志愿者是否可以履行医务人员的职责,询问接种者病史,二是手表损坏责任认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调解员向陶某某解释,在现场有医疗卫生人员带领的情况下,志愿者完全可以辅助医务人员完成疫苗接种的各项工作,包括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且受种者有义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目前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有所好转,但这并不代表病毒已经根除。此次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就是防止疫情扩散最好的手段,公民应该积极响应和配合。志愿者的职责是辅助医务人员顺利完成对受种者的疫苗接种工作,他们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义务为群众服务,理应得到尊敬。作为接种者,应自觉遵守接种场地的秩序,听从医务人员、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遇到问题要耐心与人沟通,切不该与志愿者发生口角,更不应发生肢体冲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俞某是在双方肢体冲突情况下遭受推搡致手表损害,陶某某显然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员的一番明理释法,陶某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承认了俞某的表带系因自己的推搡而导致损坏,表示愿意赔偿俞某更换表带的费用200元。

接着,调解员向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俞某表示了敬意,同时也指出,此次疫苗接种规模较大,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若遇到接种者脾气暴躁或无法沟通的情况,可以联系主管部门或寻求民警的帮助,尽量避免与他人正面发生冲突。俞某表示在今后的志愿者工作中会多一点耐心,更细致引导,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调解结果】

当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陶某某当场赔偿俞某200元,并向俞某表示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随后,在俞某的陪同下,陶某某再次返回体育馆,接受了尚未完成的疫苗接种。

双方当事人对本次调解表示满意,再无其他争议。至此,一场因疫苗接种引发的物件损坏纠纷至此得以顺利解决。

【案例点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之一,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必要措施。从个人角度来看,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可以保护我们自身的健康安全,帮助我们有效减少这种疾病所带来的伤害;从社会角度来看,大规模疫苗接种后,社会就拥有了更好的运转环境,人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开展各项社交、工作以及娱乐活动,让社会回归正轨。作为普通群众,更应该支持疫苗接种这项工作,在符合接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接种,在接种场所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尊重志愿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崇高精神,不要实施任何干扰大规模疫苗接种的行为,做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守法好公民。

报送时间:2021年6月15日,归属于其他人民调解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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