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债权债务 2023-06-26 0
问题描述: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律师回答: 2023-06-26 19:16:01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担保是贷款人或第三方要求借款人或者第三方以财务或者信用担保或者承担相应责任,以降低借款人违约造成的财务损失风险。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按照约定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1、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即债务人被起诉或强制执行后仍无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责任,一般担保人享有先履行辩护的权利。2、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而不受债务人是否有能力限制。

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应有的还款义务,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即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责任,因此贷款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风险如下:

1、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人违约的,担保人有法律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还款。

2、有违法风险。被担保人有违法行为,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担保人也将面临被定罪的风险。

3、被骗的风险。被担保人与债权人串通的,担保人有被骗钱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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