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 2023-06-26 0
问题描述:银行贷款担保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回答: 2023-06-26 21:16:19

银行贷款担保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担保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程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品的,应当提供权属关系证明。

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岁(含)-65岁(含)之间;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享有自由,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4、能够履行担保义务,有能力稳定收入来源,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是指担保人与贷款申请人约定,贷款申请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在偿还一般银行贷款时,首先要看你当初担保时的担保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以选择哪一个容易执行,哪一个容易执行,哪一个先执行。若为一般保证责任担保,则首先要追索贷款申请人的资产,全部偿还后再向担保人追索剩余贷款。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谁不能担保:

1、夫妻不能互相担保,因为夫妻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体,共同有偿还债务的责任,担保人必须是第三人;

2、外国人不能为当地人担保。外国人的户籍不在当地,可以随时离开。当银行需要向担保人索要贷款时,可能很难联系担保人,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风险;

3、被诊断为精神疾病的人不能作为担保人,他们不能判断自己所做的事情,也不能承担还款责任;

4、有欺诈记录的人不能作为担保人,这样的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可能性很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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