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中是否有变动之诉?

行政诉讼 2021-07-15 0
问题描述:行政诉讼法中是否有变动之诉?
律师回答: 2021-07-15 13:59:28

行政诉讼法中有变动之诉。假如行政许可显著不合理,或是别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到对资金额的明确、评定确实有不正确的,人民检察院能够 裁定变动。人民检察院裁定变动,不可加剧上诉人的责任或是降赔上诉人的利益。但利害关系人同是上诉人,且诉请反过来的以外。【避谣】行政诉讼法后还能够行政裁决?实情:不能分析:提到行政诉讼法且人民检察院早已立案侦查审理的,不可再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未要求行政裁决为提到行政诉讼法必经之路程序流程,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既提到起诉又申请办理行政裁决的,由先立案侦查的行政机关所管;与此同时立案侦查的,由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挑选。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早已申请办理行政裁决,在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内内又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不予立案。【提示】行政诉讼法中如何确定被告?1、行政诉讼法被告稳定标准:依据目前行政诉讼法法律法规的要求,行政诉讼法中,被告稳定为行政单位(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2、行政诉讼法中,行政单位不可做为上诉人,仅有行政单位可做为被告,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受权的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很有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时,也可视作行政单位,做为被告。3、经行政裁决的案子,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决策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和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是一同被告;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更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在法定时限内未做出行政复议决策,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提起诉讼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是被告;提起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不当作的,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是被告。4、2个之上行政单位做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一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是一同被告。5、行政单位授权委托的机构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授权委托的行政单位是被告。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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