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审查起诉期间可以做什么,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03 12:16:5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阅卷的权利,《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和案件相关的案卷材料,同时不管刑事案件进入到了哪个阶段,辩护律师都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并不受限制。

律师在审查起诉期间的权限包括阅卷权吗?

律师在审查起诉期间的权限包括阅卷权,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案卷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轻伤申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轻伤案件抗诉申请书要写上被害人的所有身份信息、申请的事项、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申请的时间等等;抗诉一般是针对于对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服而所提出来的行为,对于此行为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办理。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

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

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只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不能自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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