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根据民法通则134条规定(民法总则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1-28 12:53:5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已经废除了《民法通则》,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并没有特别规定职务侵权责任原则,职务侵权的主体非常特殊,是国家机关及相关执法人员,如果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损害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侵权责任是由国家承担的。

民法通则对职务侵权责任原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通则》已经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对职务侵权责任原则的相关规定,职务侵权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职务侵权的侵权责任,由国家承担。

《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佣劳动中的侵权责任包括什么?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佣关系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雇主有义务对雇工在提供劳务期间的生命、健康负有保护义务,应当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保障,雇工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除其本人故意所致外,雇主对雇工一般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雇工有义务亲自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服从雇主的指示完成任务。同时,负有保守秘密、告知重大情况和照顾雇主的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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