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归属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1-06-24 14:52:2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子女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一)2周岁以下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2周岁以上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当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时,就会涉及到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应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功,就可以依据婚姻法中对于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的规定进行解决。力求把离婚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化。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第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照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第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准予;

第四、2至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第五、10周岁以上的孩子,则应考虑该孩子的个人的意见。

总的来说,1、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2、其次,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3、对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标签好就跟随哪一方。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彼此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能够准许。上面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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