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哪些(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需要什么资格)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1-20 12:32:4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以下人员,第一个就是律师,第二个是当事人近亲属,第三个是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是有关的社会团体,第四个是具备正当理由并且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许可的其他的公民。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哪些

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四)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确定是怎样的

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至二审法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生效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制度。

劳动仲裁公民代理可以吗?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公民代理,但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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