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属于哪个部门立案(枉法裁判罪立案侦查机关)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1-17 10:55:4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枉法裁判罪通常是由监察委进行立案调查的。因为能够触犯此罪的主要对象通常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司法工作人员如果是在判案的过程中枉顾法律进行裁判那么通常都是属于滥用职权的犯罪,因此是需要由监察委进行调查的。

枉法裁判由哪个单位立案侦查?

枉法裁判罪归监察委管。

监察委管辖范围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徇私舞弊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公职人员其他犯罪。

枉法裁判罪属于滥用职权犯罪,所以归监察委管。

现行刑法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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