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如何追偿国家赔偿费(工作人员如何追偿国家赔偿费用)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1-16 10:40:3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国家赔偿费用追偿规定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之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公司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赔偿。这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赔偿法》第16条当中所作出的规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赔偿费用追偿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费用追偿规定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之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公司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家赔偿的法律实务中,因出现冤、错案件,由赔偿申请人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追偿的几乎没有,从理论上讲的国家赔偿的追偿制度,在实施中,形同一纸空文,并没有得到落在实处。赔偿义务机关对于国家赔偿案件,大多涉案人员即不会被追责,也不追偿,除非案件事件在网络媒体或新闻舆论产生了社会影响力,才会不得不象征性地处理涉案当事人,但往往也是以内部行政纪律处分代替对其违法人员财产赔偿责任的追究。法学界人士曾就如何解决国家赔偿追责问题,如何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彰显公平 正义的法治精神展开过大讨论,最终形成共识的就是追责和追偿机制有待完善。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是: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机构是指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及有关处理国家赔偿纠纷的国家机关内设定的专门负责国家赔偿纠纷处理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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