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六岁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孩子6岁父母离婚抚养权归谁)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1-15 16:18:5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女儿6岁抚养权应当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进行判决。实际上,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决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那么是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离婚女儿6岁抚养权如何判决

离婚女儿6岁抚养权应当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抚养权,那么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有恶性传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的、存在生活恶习不良嗜好等,一般会判给另一方。

同时上述的情况中,有较大几率争取抚养权却不争取、而另一方争取的,一般是判给争取的一方。

监护人有哪些情形撤销监护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孩子探望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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