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程序 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

规法网整理 继承 2021-07-28 10:17:0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继承权公证程序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继承权公证程序

一、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此时大家都已经比较清楚办理继承权公证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吧。希望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能够对此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了这方面的法律纠纷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公证,提交必要的材料;

2、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受理;

3、公证员审查;

4、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总的来说,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4、申领遗产继承公证书。上面就是关于继承权公证程序以及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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