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0-31 13:00:0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员工怀孕、受伤或者是产期的时候,用人单位对合同就算届满也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关于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

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合同双方,即员工和用人单位所言的。所以小编认为认定“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

(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劳动者取代,但劳动者不同意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迁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址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七)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比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

(八)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上面本文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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