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2-10-14 14:33:5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申请,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共同生产经营,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由借款人独自承担,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如果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在这方面,如果债务没有偿还,一旦被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夫妻财产可能被冻结、扣押、拍卖以偿还债务;双方的信用将因逾期而受损。

法律(1)

如果不知道是否要承担配偶借的债务,可以查询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可以证明各种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或者联系银行客服咨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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