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欠债离婚后丈夫还债怎么处理 妻子欠债丈夫有责任偿还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1-10-25 15:41:1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被追债,不知道是否需要偿还。第一步,先搞清楚债务是什么,妻子欠债,丈夫一起还债吗?如果你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取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下面的小编将向你解释妻子欠债离婚后丈夫还债怎么处理。我们来看看。

妻子欠债离婚后丈夫还债怎么处理

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用于家庭或家庭成员的开支或消费,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由夫妻分割偿还。

妻子欠债丈夫有责任偿还吗

妻子欠债的丈夫会一起偿还吗?

妻子欠债的丈夫是否需要连带偿还,取决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通常如下:

一、夫妻一方因个人费用不合理,如赌博、吸毒、酗酒等,负债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

三、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事先知道约定或事后追认约定的,可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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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

确定死亡债务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后,可以这样处理:

1.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死亡一方的遗产被继承,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出部分不需要承担。

无论你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配偶,遇到这样的事情都要知道怎么处理,但还是要明确一点,一切都要讲证据,没有证据。但是,谁来证明也是有规定的。比如夫妻约定一方承担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事先知道约定或者事后追认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此时,如果债权人否认,夫妻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一方生前欠下的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此时,如果债权人要求其家庭清偿,他可以拒绝偿还这部分债务。在合法债务中,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出生的配偶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死者的个人财产首先要清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对如何解决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临网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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