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入中年离婚带来的痛苦,男人怎么走出离婚的痛苦?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1-08-30 11:44:1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该如何处理?有关规定怎么样?接下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将以下内容整理出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对于人入中年离婚带来的痛苦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人入中年离婚带来的痛苦

我一直认为,婚姻里最珍贵的,莫过于“平常”二字。

因为平常,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和睦相处,就算不曾轰轰烈烈,也能细水长流,只要夫妻俩都能守住初心,就不难白头到老。

只可惜很多人都不懂这个道理,他们把平常当成了无趣,厌倦了风平浪静的安稳日子,总想在婚姻之外寻找刺激。所以,中年离婚才会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

可话说回来,选择离婚就真能收获自己想要的幸福吗?那些中年离异的夫妻,晚年谁更凄凉?针对这个问题,我采访了3位过来人,听了听他们的心里话。

陈女士:“我前夫至今单身,守着几亩薄田过日子”

40岁那年,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拿,什么财产都没要,只收拾了几件旧衣服,就带着女儿离开了。

我和前夫结婚20年,苦了20年,那个男人不求上进,宁死都要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眼看着村里人都出去打工挣钱,日子越过越好,他还是满脸不屑,整天躺在家里嚼舌根,嘲笑别人的钱来路不正。

自从女儿读高中以后,家里需要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我劝他出门打工,家里几亩田我会帮忙照看,可他说什么都不答应,还说女儿不上学也没关系,辍学去工厂上几年班,年龄到了嫁个好男人就行。

和这种男人过日子,我心里就像压了一块石头,沉甸甸堵得慌,既没力气跟他吵,也看不到半点希望。与其继续煎熬,还不如早点离婚,总不能把孩子的人生都搭进去。

如今十多年过去,我已经二婚再嫁,女儿也大学毕业,有了一份安稳的工作。而前夫呢,听说他至今单身,还守着几亩薄田过日子。

林先生:“我离婚多年不敢再婚,只希望得到孩子的原谅”

时隔多年再回想,我挺后悔和前妻离婚的,更后悔让她带走孩子。我现在人生已经过半,却妻离子散孤身一人,唉,若非我当年鬼迷心窍做了糊涂事,现在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

我和前妻结婚近20年,夫妻感情早已消耗殆尽,所以才会鬼迷心窍,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再后来,妻子发现了我的背叛,恼怒之下,她甚至搜集证据和我对薄公堂。最后,还是我主动跟前妻和解,让出了70%的财产,自己名下只剩一房一车。

和前妻离婚后,我本准备和情人结婚,换一座城市再拼事业,却没想到,这个情人也是为了钱才和我在一起的,她眼见我离魂落魄,招呼都不打就消失了。这件事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离婚这些年,我一直没再婚,就是希望能得到妻儿的原谅。毕竟我的人生已经过半,余下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连孩子都不认我,我晚年又要怎么过呢?

秦女士:“只要有孩子在身边,晚年就不会凄凉”

我和前夫离婚这些年,一直没再婚,就和儿子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我不后悔当初的决定。

说实话,离婚前我也犹豫了很久,既舍不得花费20年心血经营的家庭,也舍不得那个背叛我的男人,更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孩子。思前想后考虑了三个月,我才终于下定决心和他离婚。

没办法,我越爱他,就越受不了他的背叛,每天晚上一闭眼,我就会想到他和另一个女人同床共枕的场景,内心痛苦万分。

既然这么痛苦,那就离婚吧,对他对我都是一种解脱。从此以后,我可以放下这段感情,不用沉浸在被人背叛的痛苦中,他也能如愿以偿,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和前夫离婚以后,我一直没有再婚的打算,其实一个人过也没什么不好,只要有孩子陪在身边,我就不觉得自己凄凉孤独。至于前夫,听说他也没有再婚,更不敢把那个年轻的姑娘娶回家,他怕儿子跟他反目,将来不给他养老。

中年离异的夫妻,晚年谁更凄凉?

这个问题并没有固定的答案,但有一个不变的事实:那些中年离异的夫妻,谁更“亏心”,谁的后半生就更不幸福。

那些因“犯错”而离婚的人,既没有详细的人生规划,也得不到妻儿的原谅,所以后半生才会茫然无措,只能一个人孤独终老。而那些在离婚前就已经想好退路,对人生有细致规划的人,往往可以安稳地度过后半生。

其实,人生的好坏,都是由我们自己决定的,它取决于你的家庭,更取决于你的心态,而能让自己“安心”的人,注定不会晚景凄凉。因为他们不会犯错,也不会背叛,早已在漫长的婚姻中看透了生活的本质:越平淡,越幸福。

男人怎么走出离婚的痛苦

男人拖着不离婚有什么对策?

女方直接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必须一起去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能够去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以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国家《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适用标签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彼此都愿意离婚,但是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针对符合登记离婚标签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能适用诉讼离婚。

以上就是该问题的对策,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这个时候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需要证明夫妻彼此的感情现已破裂了,如果依然无法离婚的话,能够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规法网有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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