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离婚时怎么处理,两个孩子离婚时都选妈妈?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17 14:01: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孩子抚养权上是父母比较重视的事情,双方会进行争取。对于两个孩子离婚时怎么处理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两个孩子离婚时怎么处理

在民法典实施生效后,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在判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孩子的母亲。对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见。
如果是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民法典实施生效前,非双胞胎的婚生子女一般一人一个进行抚养。但一人一个是否真的是最利于孩子成长呢?我认为,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人抚养一个是平衡父母双方利益的一种方式,但不一定最适合孩子。
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上,两个孩子从小在一起生活、成长,父母离婚,必会给孩子带来一定影响。而如果父母关系紧张或者势如水火,那么两个孩子再见面的可能性也比较小。两个子女间的感情不但无法得到维系,甚至可能渐行渐远。
如果两个孩子一直随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已经形成了稳定居住生活的现状,那么,另一方一定不了解孩子目前的学习、生活或等情况,也无法照顾孩子。强行判决,导致孩子生活发生巨变,更不利于孩子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两个孩子离婚时都选妈妈

离婚后能够两个小孩都判给母亲吗

对方有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下是能够都判给母亲的。

抚养权确定总的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标签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彼此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是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标签基本相同,彼此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是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标签予以考虑。

五、父母彼此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彼此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大伙儿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知道,在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彼此各自抚养一个,如果对方有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下也许判由母亲抚养,不过这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做出最后的判决。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规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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