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离婚后贷款记录,离婚后买房?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10 16:52:3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离婚后,涉及到的问题肯定会很多,这个都需要自己事先有一个大的概括,要是自己在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的,但是在离婚后分割了财产,这个还可以进行买房吗。对于上海买房离婚后贷款记录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上海买房离婚后贷款记录

您好:首先北京的贷款政策是下边这样的,按照您的描述,您离婚已经一年以上,名下在京没有住房,也没有未结清的或者已经结清的贷款记录,在符合限购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首次贷款申请购房

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离婚的,离婚不满一年的话贷款按照二套认定。

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在京无房购房算首套。

商业贷款,认房且认全国贷款记录。无房无贷款记录,购房算首套。

离婚后买房

两人离婚后对买房有影响吗

离婚后另一方买房,要看买房这一方名下是否有住房备案登记在房管部门。或是有无买房子这一方名义的贷款购房没能还清。

如果都没能,购房者离婚后以自己名义购房算首套买入。如果有其他住房备案登记在房管部门,或是有贷款买房没能还清,再以离异身份购房,算二套买入。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该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也许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是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彼此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也许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是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是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也许的,或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是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也许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时间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是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有关回答,如果自己之前是没能房子的,那么在离婚后进行够买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的首套房,这个不管是不是分的了财产的,只要是自己没能房子的,那么在购买后都是属于的首套房。有法律问题的话能够咨询规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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