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离婚能不能分割,农村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财产?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06 15:49:3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人们常说婚姻要慎重,不只是恋人间的情感也包括婚姻共同财产。对于农村土地离婚能不能分割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农村土地离婚能不能分割

往往一个男人认为只要自己把这个女人娶回家了,那么这个女人就势必会跟自己过一辈子,其实有这种想法的男人是很难抓牢女人心的。因为在现在这个女性地位如此之高的社会,如果女人在婚姻中稍微过得不如意,女人就有可能跟你撕破脸,跟你离婚。男人婚后对女人越不用心,女人离婚的决心就越大。所以,男人即使结了婚也不能掉以轻心,仍然需要持续的对女人好。

农村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财产

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农村房屋分割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

1、彼此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彼此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彼此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能特殊情况,彼此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彼此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彼此结婚前彼此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彼此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彼此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彼此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彼此的家庭赠与夫妻彼此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彼此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彼此没能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因为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因为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该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该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能明确给夫妻彼此的男女彼此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能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能明确给夫妻彼此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二、农村房屋分割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彼此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能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彼此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彼此标签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彼此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是一般不超过2年。

以上就是规法网小编为你讲解的“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农村房屋分割原则和方法有哪些”有关知识,涉及到夫妻婚姻财产的问题,一定要小心陷阱。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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