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有劳动关系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3-05-19 13:44:2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家政服务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服务形式,其范围涵盖了家庭清洁、保姆、月嫂、钟点工等多种服务内容。但是,家政服务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问题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而在家政服务中,如果家政服务提供方与服务对象之间不存在用人关系,那么就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而在实际操作中,家政服务提供方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多种多样,有些服务提供方是自由职业者,有些是企业,有些是个人,而服务对象也有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双方之间的关系,才能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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