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

规法网整理 债券债务 2023-02-24 06:00:5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借款合同违约要承担哪些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

1、借贷合同一方不履行借贷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借贷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会够成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诸如在签署借贷合同后,出借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放款就构成了违约,此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放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借贷合同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借贷合同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以上就是相关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遇到的法律问题类似,建议还是先咨询本站律师,因为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细节不同,案件结果导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有更多疑问你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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