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未遂(怎么区分犯罪既遂未遂)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3-01-07 00:36:5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什么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

其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

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什么是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制度及矿产资源保护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用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所谓“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矿产资源被破坏和浪费的后果。

典型做法如:

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采富矿弃贫矿,采大矿弃小矿,采厚矿弃薄矿,采易采矿丢难采矿,等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同时,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4、本罪在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后果,还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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