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款未登记合同成立吗为什么(已付款未登记合同成立吗)

规法网整理 公司法 2023-01-17 18:23:4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已付款未登记合同成立,其实合同是否登记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只要是民事合同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协商一致之后签订的合同,并且该合同中不存在法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以及可撤销事由的,该合同即成立。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已付款未登记合同成立吗?

合同一方已经给付款项,而对方接受款项的,视为同意合同,即使合同没有签订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怎样订立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

订立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

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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