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最新规定28条,执行异议之诉最新规定司法解释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27 14:26: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执行异议之诉的最新规定有:执行异议分为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分为案外人执行之诉和申请人执行之诉以及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等,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则是解决当事人认为不和法律的地方。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执行异议之诉最新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包括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其中执行行为异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来要求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的行为,是对执行程序的不服,以撤销或更正执行行为为目的。

执行标的异议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部分或全部来主张权利,要求法院停止或变更的请求。

而执行异议之诉则是在案外人提起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对该异议做出裁定后,案外第三人或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且与原判决、裁定的实体内容无关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的诉讼,是以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为前置程序的诉讼。

民事裁定种类主要有哪些?

1、不予受理裁定

2、驳回起诉裁定

3、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4、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裁定

5、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裁定

6、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裁定

7、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裁定

8、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

9、不予执行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裁定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