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怎么撤销无效婚姻(婚姻无效但是生了孩子怎么办)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2-23 05:04:3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

可以,此时是属于非婚生子女。

说到非婚生子女,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不是法定夫妻所生的子女,换句话说,就是未婚生育的子女。

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被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子女等,均属于非婚生子女。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

《民法典》第1054条明确规定: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

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宣告。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

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内老公死了孩子户口归谁

婚内丈夫去世,子女户口归女方,一般来说,子女户口是跟随父母的,故父母一方死亡,子女会跟随另一方生活,户籍也应跟随另一方,不过,法律并未规定,父亲去世后,一定要给子女办理户口变更。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般新生儿上怎么户口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