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有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怎么写(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2-21 13:20:4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案件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如何鉴定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案件的共同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

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夫妻离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离婚财产转移存款怎么办

离婚财产转移存款可以通过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材料,要求重新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之间转移财产,目的是逃避债务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转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离婚后的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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