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有权占有的规定(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必须走公证吗)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16 04:55:4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能否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居住权,财产赠与怎么进行公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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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能否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居住权

房屋所有人签订赠与合同时,可以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城市户口房屋能否确权

城市户口和能不能申请房屋确权没有关系的,如果就房屋权属产生权属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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