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裁决执行的程序,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5 18:52:0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撤销仲裁裁决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之间存在的关系是,两者都是对仲裁裁决的一种补救制度,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仲裁裁决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都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是什么?

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

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

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

仲裁裁决要求包括什么?

仲裁裁决要求包括仲裁的申请、作出仲裁裁决的条件以及仲裁的撤销等。根据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或是诉讼,由当事人自主商定,但是两者之间只能取其一。法律上的要求就是,当事人只有签订了仲裁协议并且仲裁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仲裁,而不能通过法院诉讼;如果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或者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则只能进行诉讼,而不能仲裁。

⑴在争议发生前于主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

⑵在争议发生后另行订立的独立于主合同的仲裁协议书。实践中,绝大多数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出现,事后再达成仲裁协议书则较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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