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什么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14 14:49:2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承租人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承租人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吗

承租人也是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

房屋承租人是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房屋租赁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1、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出资;

具有1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2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2、固定场地50平方米以上。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学历、初级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还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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