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责任承担,购房违约怎么解除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14 08:52:5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购房合同一般违约责任怎么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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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一般违约责任怎么确定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

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

1、出卖人恶意违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

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治理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

购房合同没签退房要付多少违约金

1.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的约定来执行。

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

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来处理。

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签订合同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

违约金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若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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