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房二卖纠纷怎么处理,一房两卖法院能判赔多少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14 03:54:4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未必。,买方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未必。

成立诈骗罪通常要有“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行为及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房主一房二卖只是因为房子涨价要毁约多卖,通常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诈骗。

这种情况下,房主通常是有解约、退款的意向,且有退款诚意的,只是对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不成。

当然,也有确实构成诈骗的,房主以卖房为幌子,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

通过相关事实和证据可以判断,在签约收费时房主就没有真正履行的意向,目的就是骗取多个买家的购房款。

一般来讲,构成诈骗的,往往是一房多卖,且房主骗取足够的钱财后会跑路。

当然,准确认定还是要综合判断。

如有构成诈骗可能,建议及时报案。

房产黑中介常见骗局有哪些

1、刊登虚假广告,房源信息来源不真实。

有的中介机构向消费者推介的房源信息往往是相互抄袭而来,对房主的真实性、可靠性不做核实。

有些房主由于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产权证》,不具备合法出租条件,不敢委托正规的中介机构,便专找一些不正规的小公司,而这些公司为收取中介费,根本不管委托房屋的合法性,便向用户提供。

此外,房屋中介机构的出租信息几乎全部都是报刊媒体发布的,一些服务性报刊每天都有好几个版面刊登房屋中介信息,但是由于某些报刊媒体放弃了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审查,致使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造成很大损失。

2、中介机构与假房主串通或者雇“托”经营,设套布局诱骗消费者上当。

一般是先与房主约定好,等消费者交完各种费用或租金后,再由房主或“托”出面,将消费者赶走或中途告吹。

3、用合同的形式欺诈消费者。

一些中介机构是专门玩文字游戏的高手,他们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不平等,带有明显的偏袒性,甚至是欺诈性。

从消费者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看,大部分中介协议都是中介公司事先拟好的协议文本,这些协议不同程度地存在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均等的问题。

4、经常变换工作人员,变换经营地点。

被诉较多的中介公司惯用的伎俩就是频繁变换工作人员和经营地点,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法对付执法人员和消费者。

这些中介公司大多承租写字楼以壮门面,租期大多为3个月,一旦投诉太多,执法人员追查太紧就搬家,使得消费者无处向他们追讨押金或者介绍费。

5、房屋中介骗子利用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大行其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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