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一审案件级别管辖最新规定,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不一致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4 03:03:2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民事案件中级别管辖标准是,一般情况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对于重大涉外案件或者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如果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像这类民事纠纷,一审工作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院级别管辖数额是多少?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管辖协议对法院约定不明时,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进一步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管辖法院的确认应遵循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1、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

2、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

3、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

4、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地法院。

6、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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