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证人作证有哪些条件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2 23:16:5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证人作证资格有的要求在于必须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志。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员都必须要出庭作证,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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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证资格有哪些要求?

证人作证资格有的要求在于必须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志。

民事诉讼的证人是指除诉讼参与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和代理人)之外,了解案情,并就自己的感知向法庭陈述事实的单位或者个人。谈到证人出庭作证程序,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哪些人能够作为证人,哪些人不能够作为证人。即证人的资格问题,国家又称证人的“适格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该规定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定单位或公民是否有承担作证义务的标准,也是判断证人资格的唯一标准。

亲戚作证人法律规定是什么?

亲戚作证人法律规定是亲戚朋友也是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可以作证,只要如实作证,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法院都会采信的。当需要查清案情时,无论是谁,无论与被告人是什么关系,父母、兄弟等等,只要他了解案情或者部分案情,都有义务告知司法机关。法律是有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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