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能否建立劳动关系(大学生工作属于劳动关系吗)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2-11 17:03:4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大学生暑假期间工作也可以被认定成劳动关系,比如大学生从事的工作也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都适用于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劳资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大学生暑假工作是否属劳动关系?

暑假工作符合以下标准的,属于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临时劳动关系是否符合工伤赔偿的要求?

我国没有临时劳动关系的概念,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因工受伤的被确认为工伤事故的,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的标准是: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因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雇佣关系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有雇佣关系的,可以和企业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是:

1、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2、紧密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不受另一方约束(这里的约束非指合同约束,实为工作约束),工作安排上有较大的空间,不具备隶属性。

3、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利。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律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佣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具有长期、持、稳定性。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并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稳定地工作,所以,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5、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系列劳动法律进行解决,而因雇佣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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