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事后防卫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和偶然防卫怎么处理)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08 17:23:3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假想防卫和偶然防卫的区分是什么,假想防卫的特征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假想防卫和偶然防卫的区分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对于防卫适用认定情况不同,主要情况如下:

1.偶然防卫是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英国刑法规定,对防卫正当性的相关因素无认识的偶然防卫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2.假想防卫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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