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侦查一般多长时间(土地使用权刑事裁定没收处理程序)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08 17:15:1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没收的程序是怎样的,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刑事没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的提出:

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

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布,公布期为六个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上述人等应在公布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

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

公布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由谁执行

没收违法所得由法院执行,必要的时候法院会会公安局执行。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单独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没收财产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不能单独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

公安局无权没收非法所得,但是可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对非法所得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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