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吗?共同犯罪的处罚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08 14:59:3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吗,共同犯罪的处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吗

是的。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上,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以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

(二)客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主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下列的几种情形不属于共同犯罪:

(1)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相互行为是统一的整体,而共同过失犯罪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行为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整体;

因此,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2)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两人以上同时故意实施某种犯罪,但彼此没有联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3)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那部分,不构成共同犯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

(1)骗取出境证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2)骗取出境证件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

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3)骗取出境证件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骗取出境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一方面以有现实的或者可能的组织者为前提,另一方面以现实的或可能的被组织者的行为具有偷越国(边)境的性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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