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的工伤补助怎么做账(工伤赔偿超过福利费14%可以扣除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2-12-08 13:18:5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伤残补助不算是福利费用,不在职工的福利范围之内,一般在做账时是会直接进入到营业外支出里面,公司给予的福利费是每一个员工都可以获得,而伤残补助是因受到了伤害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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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账给的伤残工伤补助算不算福利费?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范围,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在,在企业所得税上,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超过规定范围部分不允许扣除。

下班没离开单位摔了算不算工伤?

可以按工伤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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