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赔偿不去应诉后果是怎样
1、不处理劳动争议赔偿的后果是缺席裁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离开法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
关于什么是加班,怎么认定加班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工作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强制和主动加班的单方决定往往构不成加班事实。但劳动者在紧急状态下的单方加班事实,用人单位必须认可。
认定加班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班才能算加班,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情况下,自己在这些时间上班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加班。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