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怎样申请?

劳动纠纷 2021-07-22 0
问题描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怎样申请?
律师回答: 2021-07-22 16:19:02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实际操作方法要求:

享有孩子教育、继续再教育、购房贷款贷款利息或是住房租金、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减的经营者,自满足条件逐渐,能够向付款薪水、薪酬个人所得的义务人给予以上专项附加扣减相关信息内容,由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增值税时,按其在本企业本年度可享有的总计扣除额申请办理扣减;还可以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扣缴地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扣减。

经营者与此同时从两个之上获得薪水、薪酬个人所得,并由义务人申请办理以上专项附加扣减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减新项目,一个缴税本年度内,经营者只有挑选从在其中一处扣减。

享有大病医保专项附加扣减的经营者,由其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主向扣缴地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扣减。

经营者未获得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仅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服务费个人所得必须享有专项附加扣减的,理应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主向扣缴地负责人税务局申报《扣除信息表》,并在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扣减。

一个缴税本年度内,经营者在义务人预扣预缴增值税阶段未享有或未全额享有专项附加扣减的,能够在当初内向型付款薪水、薪酬的义务人申请办理在剩下月发工资、薪酬时填补扣减,还可以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扣缴地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扣减。

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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