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有什么区别?

规法网整理 法律聚焦 2023-05-17 14:27:55 0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随迁子女是指农民工随迁子女;当地户籍是指当地户籍,而不是本省户籍。

2、随迁子女的户籍一般在外省或本省外县登记,但人们跟随农民工父母到另一个城区、镇上,即人与户籍不在一起;本地户籍是指人与户籍都在本地。

3、对于当地户籍,一般都是买房、买车、学生上学、享受资源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有优势,但随迁子女没有这些优势。面对这些问题,他们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4、部分省市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在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等考试中,相应农民工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农民工在有效期内持有当地居住登记证、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农民工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农民工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已满固定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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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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