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撤诉还能再起诉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3-05-19 09:30:5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撤诉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之一或者双方自愿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或者诉讼起诉状,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前,当事人之一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那么,劳动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劳动撤诉并不等同于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裁决结果,因此,当事人在劳动撤诉后仍然可以继续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劳动撤诉后又起诉,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起诉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或者不履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果劳动撤诉后想要再次起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二、起诉的范围。当事人在劳动撤诉后再次起诉,起诉的范围必须与之前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同,即必须是新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起诉的范围与之前的案件相同,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三、和解协议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在劳动撤诉后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该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在再次起诉之前,当事人必须要考虑清楚是否要达成和解协议。

综上所述,劳动撤诉后,当事人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必须要注意起诉的时间限制、起诉的范围以及和解协议的约束力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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