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3-03-11 04:59:2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否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否继承

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若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都发完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了。

不赡养老人的有继承遗产吗

在我国,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了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在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处理。

针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是否能够分得老人遗产这一问题,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会得到不同的答案。若老人去世前订立了有效遗嘱表明其财产由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继承,那么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受到尊重,遗产分配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若老人去世前未订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都有什么方式?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第一种是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第二种是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第三种是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

第四种是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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