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抵押权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抵押权存续期间 民法典

规法网整理 债券债务 2023-02-25 07:32:2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的抵押权存续期间是什么,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的抵押权存续期间是什么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运转,如果允许抵押权一直存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效用,制约经济的发展。因此,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能够促使抵押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经济的发展。

民法典的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有什么规定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一是指抵押权的设立不影响原租赁关系的存续,承租人仍可基于租赁合同继续占有使用租赁物;

二是指抵押权实现时,只要租赁合同还在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对抵押物受让人继续有效,受让人取得的是有租赁负担的抵押物。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时应当将已经设立的租赁权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因抵押人未尽告知义务而导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损失,抵押权人可以向抵押人主张。在抵押物拍卖、变卖时,其上有权利负担这一事实受让人是明知的,受让人明知物上有权利瑕疵仍然从事交易应当风险自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临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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